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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月野舍旁之李花於梅时郡斋有诗遂次其韵

李花不减梅花白,閒与梅花争几回。

惟有暗香疏影句,承当不下让还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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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文作者
赵必象
赵必象
赵必象字玉渊,东莞人。生于宋理宗淳佑五年,卒于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,年五十岁。咸淳元年,(公元一二六五年)与父崇同登进士。初任高要尉,摄四会令,再任南康丞文天祥开府惠州,辟摄惠州军事判官。入元,隐居温塘村。工诗,体格清劲,有复瓿集六卷,为诗二卷,长短句一卷,杂文二卷,附录一卷,《四库总目》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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