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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他时光流转,我们不离不散

10个月之前 6 [ 日记 ]

落笔的第一个字是在2014年11月11日3点34分,美术课。

然后是省略号,省略号……十分钟的省略号。

咳,不想煽情在这里,留言里的11个“我爱你”应该已经足够表达我们之间的感情了吧!《苛笨蛋:混蛋,谁说的,不许找借口偷懒!(一通拳脚

我说了,也许这应该是史上最散最散的文章。

因为直到现在我都觉得很无厘头,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看来平时我们还是少说些话比较好诶,要不现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~

泡泡~~~咕噜咕噜~~

记着,这辈子,我们永远是彼此最好最好的闺密,我的生命中不允许你的消失,哪怕有一天你也要接替小哥去守青铜门,也要亲自和我告别,定下十年之约。《傻瓜宇:哼→_→你要是敢给我消失十天都是找死,别说十年!》

18年不过弹指一挥间,从未知到懵懂,从懵懂到天真,在彼此的人生里,缺失了10余年。为此,我们要有所弥补,这十余年的缺失,就让我们拿一生来换吧。

特别怀念初三的日子,特别怀念我做题不看条件所以不会便让你给我讲时,你气的无语的模样。回想起来处处是感动。因为从没有一个人那么耐心得对待过我,那样真心得希望我好,那样傻傻得站在我身后欲近不得而苦等了两年。

笨蛋苛,你为什么当初就不能勇敢的一把拉住我的手,直接告诉我你想和我做朋友呢?为什么非要做那么多铺垫伏笔,又挖了那么多深坑,让我掉下去,让我永远爬不上来,永远离不开你呢?你知不知道,在你的深渊里,我闻到了你的汗水,触到了你未干的泪,那每一滴都混着我心口上的血啊。知道的那一刻起,我就在心底发誓,面前的这个人,无论如何我都要用一生去守护。

裟椤说:两个人相斥有时是因为彼此太相似,而两个人相爱,往往也是因为彼此太相似。也许老天注定让我此生有此羁绊,才会让我们有那么多的相似吧,冥冥之中,早已注定了今天的我们。《笨蛋苛:咳咳,澄清一下,我跟这家伙绝非搞啦啦,这家伙谁摊上谁倒霉

笨蛋,你总说我傻,其实你也没有比我好到哪里去不是么?很多事情心知肚明会很累,会受伤,很多人明明知道不值得去怀想,却依旧放不下忘不掉,口上说着无感,心里却早已根深蒂固,难以忘怀。你怎么可以否认你真的不傻呢?嗯哼?

呵呵,世上真的没有什么是忘不了的,那些曾经给予你伤害的人还是事,该放下的就放下吧。人生苦短,自在而活。洒脱一点,没什么不好。要知道没心没肺也是一种难得的境界。值得你记得的,至少会在乎你的感受,不会害你伤心。《傻瓜宇:就像我这样的

苛,一辈子不要离开我,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闺密,好么?我不想用永远这个词,因为我一直都不知道所谓的永远到底是什么意义,总觉得它空洞而无味,一辈子就好。下辈子,下下辈子也好。

我知道我有时有病,很多种不同的病,我知道你不会让我放弃治疗的。有一种自己最反感的病就是远近距离双向恐惧症。在乎的人离我太远我会失落会不安,而在乎的人离我太近也会不舒服(当然你除外,你是前者。)我知道你懂我,一直处处包容我,在任何地方。~所以我真的想由衷说句“谢谢”《笨蛋苛:去死,跟我说什么谢谢!滚蛋,我不接受不接受!》

苛笨蛋,今天是双11诶,我们一起过的第几个啦?(你知道我不擅长数数诶~)将来我要做你的伴娘哦~这个位置不许给别人!你放心,将来在我的婚礼上花童的位置一定会为你留着的!谁都抢不走!么么哒,说定了哟

嘻嘻嘻,好啦≥﹏≤就写到这里了!还是用那句话收尾吧~我爱你

——致我最爱最傻最痴呆的闺密大人

~~~在空间发表第一手稿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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