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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眼》观后感

10个月之前 4 [ 观后感 ]

十四岁到十八岁是一个美丽的青春时期,那时的女孩,如同一朵纯洁而又娇嫩的雪莲点点艳丽;那时的男儿,仿佛是一棵青绿而又茂盛的大树吐露出点点苍翠。如此花一般、树一样的年华,本应在朗朗读书声度过,却往往有人误入歧途,走向不法的道路,这背后竟藏匿着这样大的杀手——“性”与“黄”。

“性”与“黄”对于十四岁到十八岁的人来说,就像一颗美丽的禁果,散发着诱人的气息,这段时期的他们对禁果又好奇却又充满恐惧,当好奇心是在不下时,他们便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啃食,禁果的一时香甜让他们一发不可收拾。但是,终究一样,偷尝禁果的结果是苦涩的,而苦涩的背后,是承担的痛楚、罪恶的无尽深渊以及万条黑暗、狭窄的不法之路。就这样,一个拥有美好前途的人便飞灰烟灭了。

空口说白话,事实最实际!

十七岁的阿鹏因学习成绩不好,就放弃考高中年9月他上了中专,阿鹏不但对新学习环境不适应、不喜欢,还时常勾结所谓的“江湖”朋友结伙打架,找女孩子玩。

2004年10月29日凌晨2点多钟,阿鹏等人在一阵飙车疯狂后,便对初次见面的网友——小红进行五人轮奸。之后,云某竟欲犹未尽,丧心病狂地又将小红实施强奸,这五人还比谁的时间长,谁的功夫好。事后,还开玩笑,要是小红怀孕了,他们几个不知哪个是孩子他爸。就这样,五名少年强奸小红达4个小时。

第二天下午,浑身是伤的小红在父母的陪同下到海口市公安局报案。随后,警方展开抓捕将阿鹏等5犯罪少年抓案,而阿鹏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了。

这个案子仅是沙尘中飘渺的一颗沙粒,对于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:十四岁的郭小峰受黄色网站毒害,竟奸污邻家9岁的丹丹和7岁的花花,被判有期徒刑十年;十四岁的阿刚在强奸女友后,竟将女友供出,让朋友进行轮奸。

难道这些例子还不够多吗?那为什么还会有人因为早恋、因为色情而葬送前程呢?

也许许多家长认为是“黄”让孩子误入歧途,其实也有许多是因为家长没有及早对他们进行“性教育”才酿成大祸,因为许多家长认为“性”是恶心的,是不好意思的。其实不是,“性”是一个美好家庭繁衍后代的根基,但是它不是用来走向歧途!因此家长要及早教育,让孩子早认识。

千万不要让“性”与“黄”玷污那朵纯洁的雪莲!千万不要让“性”与“黄”砍伐那棵青绿的大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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