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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易法 市易法的意思 市易法怎么读
“市易法”词语拼音为:shì yì fǎ,注音:ㄕˋ ㄧˋ ㄈㄚˇ,首字母:syf,“市易法”的词性为:名词,近义词:市场经济法,反义词:计划经济法,基本解释:1.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颁布实施,于汴京设都市易司,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,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,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,按规定收取息金。由于守旧派的反对,市易法于元丰八年(1085年)后陆续废除。
拼音 shì yì fǎ 注音 ㄕˋ ㄧˋ ㄈㄚˇ
首字母 syf 词性 名词
近义词 市场经济法
反义词 计划经济法
基本解释 1.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颁布实施,于汴京设都市易司,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,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,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,按规定收取息金。由于守旧派的反对,市易法于元丰八年(1085年)后陆续废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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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易法” 网络解释 补充纠错

市易法(shì yì fǎ),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颁布实施,于汴京设都市易司,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,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,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,按规定收取息金。在东京设置市易务,出钱收购滞销货物,市场短缺时再卖出。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,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,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。由于守旧派的反对,市易法于元丰八年(1085年)后陆续废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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