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廷议”即廷臣会议,是明代朝廷的议事制度。明代廷议之事均为“事关大利害”的政事,须下廷臣集议。廷议的具体方式多为按部门以商讨问题的形式进行。明制,廷议的结果须上奏皇帝,廷议意见不一致时,应摘要奏闻皇帝作裁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