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础理论名词。以方剂组成的不同,进行分类,称为七方。即大方、小方、急方、缓方、奇方、偶方、复方。方剂组成的分类最早见于《内经》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治有缓急,方有大小”,“君一臣二,奇之制也;君二臣四,偶之制也”,“奇之不去则偶之,是谓重方”。至金代成无己《伤寒明理论》才将其总结为七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