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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孟子》卷十一告子上·第十二节

第十二节原文

  孟子曰:“今有无名之指,屈而不信,非疾痛害事也,如有能信之者,则不远秦楚之路,为指之不若人也。指不若人,则知恶之;心不若人,则不知恶,此之谓不知类也。”

第十二节译文

  孟子说:“有一个人的无名指弯曲而不能伸直,但并不疼痛而且不妨碍做事,如果有人能替他伸直,哪怕是到秦国、楚国去治疗,他也不会觉得路途遥远,这是因为他的指头比不上别人。指头比不上别人,就知道厌恶;良心比不上别人,却不知道厌恶,这就叫不知道轻重缓急。”

注释
信:(shen伸)古同“伸”。《易·系辞下》:“尺蠖之屈,以求信也。龙蛇之蛰,以存身也。精义之神,以致用也。”《周礼·考工记》:“引而信之,欲其直也,信之而直,则取材正也。”《汉书·律历志》:“丈者,张也。引者,信也。”这里用为舒展开、伸直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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